收費標準:
採電話預約制 03-4732031
補助對象:設籍本市市民
1.年齡滿50歲以上至64歲:
(1)重大傷病者。
(2)「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」、「全民健康保險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」收案病人。
2.年齡滿50歲以上之低收、中低收入戶民眾。
3.前2類對象同次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第2-4人。
4.符合健保給付對象之同次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第2-4人。